德国明确要求SDS必须全程使用德语编制,包括所有章节内容、术语及标识,不接受英文或其他语言替代,附带多语言版本,独立的德语版仍是法定必备文件。术语需采用德国化学工业协会(VCI)或联邦环境署(UBA)推荐表述,避免直译错误导致的合规风险。
德语MSDS办理 德语版如何通过专业机构审核认证SDS特殊物质专项要求:
1. 纳米材料
2026年起披露要求升级:需在第3节(成分信息)和第9节(理化特性)标注“nanoform”,并提供颗粒分布图(含粒径范围、比表面积);若为纳米金属(如纳米银),还需补充颗粒尺寸、形态参数等细节。
2. 内分泌干扰物
当混合物中含符合(EU) 2017/2100或(EU) 2018/605标准的内分泌干扰物,且浓度≥0.1%时,需在第2.3节(其他危害)、第11.2节(毒理学信息)和第12.6节(生态学信息)中进行三重声明,明确其危害特性与影响范围。
3. SVHC(高关注物质)
浓度≥0.1%的SVHC需在第3节单独列出,标注CAS号、浓度范围及对应的危害分类;若涉及供应链追溯,需补充物质的来源与用途限制信息。
德语MSDS办理 德语版如何通过专业机构审核认证SDS常见合规风险点:
未使用德语或术语不规范;
缺失UFI编码或未完成PCN系统绑定(2026年起为高频违规点);
纳米材料、内分泌干扰物等特殊成分未按要求披露;
16章节顺序调换或关键数据(如UN编号、LD50)错误;
SDS未及时更新或未主动交付给下游用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