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登记备案|临沂公司登记备案介绍
临沂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办理时,有一栏目为登记备案,什么情况下需要公司登记备案呢?下面由临沂工商注册代办营业执照专业人员介绍如下:
公司登记备案是指公司高管等发生变化,但未涉及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时,公司向登记机关进行备案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变更法人应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而不是备案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供修改后的章程或提供章程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临沂公司登记备案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