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如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药品和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药品和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前置审批。
单价: | 面议 |
发货期限: |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
所在地: | 四川 成都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3-12-19 05:35 |
最后更新: | 2023-12-19 0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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