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
拟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公司的业务发展报告;

拟申请文网文的企业依照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行政部门提出;
单价: | 面议 |
发货期限: |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
所在地: | 四川 成都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3-12-21 02:40 |
最后更新: | 2023-12-21 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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