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到电动车、小到手机手表都少不了它。
但因为锂电池具有易燃特性,属于危险货物,在国际货物运输时需要特别留意。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海关对出口锂电池的监管要求。
01锂电池分类看UN编号《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根据危险特性和监管要求为各种危险货物分配了不同的联合国编号(UN编号),锂电池根据不同情况分为3大类5个UN编号:1.单独运输的锂电池可分为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两类,分别对应联合国编号UN3090和UN3480。
2.装在设备中的锂电池同样根据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两类,分别对应联合国编号UN3091和UN3481。
3.锂电池驱动的车辆或自推进装置比如常见的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平衡车、电动轮椅等,对应联合国编号UN3171。
不同锂电池根据对应的联合国编号适用不同的危险货物监管条件。
上述第一、二类锂电池(即UN编号为3480、3481、3090、3091的锂电池)在交付运输前需通过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Ⅲ部分38.3要求的系列测试。
测试内容包括:高度模拟、高低温循环试验、振动试验、冲击试验、55℃外短路、撞击试验/挤压试验、过充电试验、强制放电试验等,以确保锂电池运输安全。
锂电池家族02 锂电池出口监管要求国际规章要求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空运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ICAO-TI)等国际货运规章制度,锂电池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
除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情况外,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应采用符合国际规章要求的危险货物包装。
我国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相关规定:锂电池包装生产企业需向属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检验合格后海关出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锂电池企业在出口前,需向能够提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的包装生产企业采购相应的危险货物包装。
锂电池包装完成后,向属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鉴定合格后海关出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就是俗称的“危包证”。
有“危包证”的出口锂电池包装,就是符合海关监管和国际规章要求的危险货物包装。
点此亲启法条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十七条 :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
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03出口锂电池有哪些常见违规情况?海关查验要点锂电池在出口口岸,由口岸海关对属地海关签发的“危包证”进行验核,主要验核出口锂电池“危包证”信息是否与实货相符,包括包装类型、UN标记、锂电池标记、实际出口数量等。
常见违规情况从常见违规情况看,主要问题为:在不满足豁免条件的情况下,未按要求申请“危包证”,在口岸查验环节无法提供相应“危包证”。
此外,还有部分锂电池外包装上的锂电池标记被遮盖,或未按要求标示。
图为今年6月,皇岗海关查获4000多个未按规定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大容量锂电池为确保锂电池顺畅安全通关,请使用符合要求的危险货物包装。
04所有锂电池都需要“危包证”吗?部分锂电池能豁免“危包证”根据国际规章要求,有部分出口锂电池能豁免“危包证”要求,主要分为两大类:1.属于UN3171的锂电池即在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中的锂电池,可免于危险货物包装要求。
2.电池额定容量或锂含量小于某一特定值的锂电池具体来说,对锂金属电池或锂合金电池,锂含量不超过1克,对于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组,合计锂含量不超过2克。
对锂离子电池,瓦特-小时的比率不超过20W·h,对于锂离子电池组,瓦特-小时的比率不超过100W·h。
上述电池在满足《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特殊规定188条中相应条款的基础上,可免于危险货物包装要求。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此种豁免情况仅豁免“危包证”,但锂电池外包装仍需标明瓦特-小时比率,并标有合适的锂电池标记(如下图)。
05如何申请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用好“单一窗口”锂电池出口企业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界面,点击“货物申报”-“其他检验检疫申报”-“出境包装”,在界面中录入危险货物包装信息,点击“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