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三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及市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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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浙江 杭州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1-24 00:11
最后更新: 2023-11-24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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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发展制造业“云上企业”促进数字化 转型的实施意见》(浙数办〔2021〕12 号),加快培育制造业“云上企业”,助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第三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及市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浙经信云计算〔2023〕170号)要求,决定组织评选浙江省第三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并同期开展市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定义

制造业“云上企业”是指以数字基础设施云化部署为前提,全面云化构建核心业务系统,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打造企业内外部、产业链上下游的云上数字化协同生态,不断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生产管理智能化水平,从而实现竞争力、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的制造业企业。

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分设3个层级,即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市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区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


二、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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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企业须注册在余杭区境内,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浙江省制造业“云上企业”分级评价标准》基本条件(其中经营效益不作要求);对为其提供云计算产品和服务的云服务商不作注册地限制。

(二)企业有较好的信息化基础,已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开展基础设施类、管理类或业务类上云应用,应用的云计算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技术先进实用,云上数字化协同初步实现。

(三)企业已形成用云增效的成功案例,达到较深的云应用程度,形成较好的云应用效益,对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具有明显促进作用,具备行业示范引领效应和可复制推广价值。

(四)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从市级制造业“云上企业” 培育库入库企业中遴选产生,市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从区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中遴选产生,不得跨级申报。


三、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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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申报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用云水平评估(附件1),于2023年8月15日至9月22日期间登录申报平台企业端(https://xzz.jxt.zj.gov.cn/webPcXzz/web/declaration/list)完成信息填报。登录账户为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法人账户。具体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云上企业申报操作手册(企业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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