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经营许可证是开设典当行的核心许可证,由商务部门颁发,用于规范典当行业的经营行为。

办理条件:
1、典当行必须有2个法人股,该法人企业必须成立满3年,每家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每家总营业额在1500万以上每年。
2、典当行注册资本Zui低限额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Zui低限额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eg:股权等)典当业务,注册资本Zui低限额1000万元。
3、典当行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4、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
5、典当业务要求:Zui低4名高管,其中一名必须是评估鉴定师,剩下3名必须在典当行业有3年从业经验,法人必须本科毕业,法人可不为高管。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办理流程:
·企业申报:向设区的市级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
·审核材料:商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涉及注册资本、经营场所、业务人员、组织机构和业务规则等方面。
·现场勘查:商务部门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勘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审批发证:商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特种行业许可证: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法人、股东和管理人员的简历、无犯罪记录证明、经营场所平面图、安全设施分布图等。
·营业执照: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