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制造业单项**申报条件、材料清单、流程及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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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6-04-16 17:40
最后更新: 2026-04-1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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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广东省制造业单项**认定条件

(一)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单项**企业遴选认定的基本条件

1.省制造业单项**申报单位应为在广东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业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业企业或从事生产性服务业的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从事相关细分产品制造领域的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新产品是指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

3.市场份额。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3位或者全球前5位。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界定,生产性服务类别原则上按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中的“小类”界定,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4.持续创新能力强。重视研发投入,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达到3%以上或处于xingyelingxian水平;设立了研发机构且作用发挥良好,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达到国际先进国内lingxian水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两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细分产品制造领域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

5.质量效益高。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先进国内lingxian水平;重视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拓展取得良好成效。

6.经营业绩稳健良好。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4亿元以上。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遴选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要求达到1亿元以上。

7.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申请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行业内lingxian值。

(二)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单项**企业遴选认定的优先条件

1.从事符合工业强基工程重点方向,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专用高端产品研发生产等,扩大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共同发展。

2.从事制造强国战略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研发生产、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行动,支持大国重器建设,锻长板、补短板、强基础,提高制造业国产化替代率。

3.所申报产品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制造业单项**重点领域以及我省重点支持的领域。

4.参与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入编《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及获得中国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大赛奖项,主动服务构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拥有guojiaji、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具备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

广东省制造业单项**认定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近三年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3.细分产品市场占有率的补充说明或佐证材料(如有);

4.近3个年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或提供其他研发费用说明材料;

5.有效专利、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目录(国际专利需附专利复印件、guojiaji专利提供与申报产品相关的5个以内的重要专利复印件,其余国内专利只提供目录);

6.与所申报产品相关联的标准制定、科技奖项、质量认证及荣誉、品牌荣誉等相关材料及目录(国际或guojiaji奖项荣誉需提供复印件,其他级别及材料只提供目录);

7.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佐证材料(如有);

8.“信用广东平台”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

9.企业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广东省制造业单项**认定流程

(一)前期准备

(1)资格确认:企业需对照申报基本条件进行自查,包括企业注册地在广东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细分产品领域从事年限达5年及以上(新产品为3年及以上)、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列全国前三或全球前五、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持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等。

(2)材料收集:提前备齐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市场占有率证明文件、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有效专利及知识产权清单、参与标准制定及获奖荣誉证明材料、企业信用报告等。

(二)线上填报

(1)平台登录:打开“数字工信”平台,在线填报《广东省制造业单项**企业申请书(2026)》,按实际情况勾选“新申请”或“复核”,并上传相关附件。

(2)信息核对:填报完毕后下载打印申请书,逐项核对线下纸质材料与线上填写内容是否一致。

(三)线下报送

(1)材料制作:打印好的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余申报材料依照顺序汇编成PDF文件并刻录光盘,光盘中需包含可编辑版申请书及完整PDF文件。

(2)报送途径:一般企业将材料交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在粤央企、省属企业可由集团总部直接推荐报送。

(3)时间节点:报送截止2026年5月28日,材料邮寄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评审与公示

(1)评审组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与核查,必要时开展实地抽查。

(2)结果发布:拟定通过名单,在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公布遴选结果。

广东省制造业单项**认定奖补政策

(一)建立广东省制造业单项**企业库,将获得省单项**称号的企业纳入省单项**企业库管理,依法依规予以重点支持发展。

(二)对获得省单项**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制造业单项**,并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称号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因地制宜对获得省单项**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对获得省单项**称号的企业,纳入省级“企业直通车”服务企业范围。

(四)省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根据职责和有关规定,对纳入省单项**企业库的企业,在产业促进、产业空间、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金融服务、土地和人才保障、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等领域依法依规予以重点支持。

(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当加强省单项**培育工作宣传推广,组织省单项**企业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通过编写案例集、组织成果展示和交流会等方式进行示范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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