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律师咨询

北京律师: 昌平区律所
靠谱的律师: 律师咨询
律师事务所: 昌平区律师
单价: 面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直辖市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6-03-04 14:40
最后更新: 2026-03-04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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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房屋?

律师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金标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长期从事各类土地纠纷,经验丰富,切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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