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试验限制
• 优先替代方法:应尽可能避免动物试验,优先使用体外试验、(Q)SAR、跨读法或分组法(前提是方法经科学验证且可靠);
• 禁止行为:
不得为CLP目的进行人体试验(但可用事故记录、流行病学或临床研究等现有数据);
禁止使用非人灵长类动物进行测试;
动物试验需符合《指令86/609/EEC》要求。
杂质或添加剂的特殊情况
• 含杂质、添加剂或其他成分的物质,分类通常基于物质整体数据(类似混合物),但以下情况例外:
CMR(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分类或水生环境危害评估(如生物累积性或降解性)时,需基于已知有害成分的数据(类似混合物规则,CLP第6(3)、6(4)及10条);
若物质自身数据显示额外危险效应(未被成分数据覆盖),则应以物质数据为准。
折叠CLP标签的应用:此次修正案给予了供应商更大的灵活性,企业可直接选择使用折叠CLP标签。折叠式CLP标签的首页应至少包含供应商名称、地址和号码、净含量、产品标识符、危险象形图(如适用)、信号词(如适用)、唯一配方标识符(如适用)、完整安全信息的参考以及内页使用的所有语言的缩写等元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