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制作微电影、短剧时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吗?在哪个部门申请?对注册资金有要求吗?材料是什么?
北京企业制作微电影、短剧时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这项许可证的申请需提交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注册资金,具体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未在参考内容中明确提及,但通常需要有符合业务开展的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

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公司不能含有外资;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3.有相应的业务制作设备,如摄像机,电脑,录音设备等;
4.有相关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计划;

申请材料:
1.增项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增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3.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申请表;
4.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 包含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证书及作品,简历等。
5.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股东材料含追溯股权结构资料。
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及营业场所房产证明,租赁协议。
北京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需要在北京广播电视局办理。公司申请时需要满足100万注册资金,需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营业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