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和EDI许可证需遵循严格的政策要求,具体流程、材料及条件如下:
一、申请流程
ICP许可证申请流程
外商投资审定:通过当地通信管理局官网提交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工信部通信发展司,获取《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审核周期约20个工作日)。
商务部备案:向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获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核周期约15个工作日)。
工商注册登记:凭批准证书,向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企业名称中需包含“电信业务”或“增值电信业务”字样。
许可证申请:向工信部提交ICP许可证申请材料,审批周期40-60个工作日。
总流程耗时:约3-6个月,试点地区(如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可能加速。
EDI许可证申请流程
工信部前置审批:提交外资审定材料,获取《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20-60个工作日)。
商务部备案:凭审定意见书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2个月)。
工商变更登记:更新营业执照,确保经营范围含“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许可证正式申请:向省通信管理局提交材料(20-40个工作日)。
全流程耗时:约3-6个月。
二、申请材料
ICP许可证申请材料
企业基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含“增值电信业务”)、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明(外资股东需提供公证认证文件)、公司章程与股权结构图(需穿透至自然人)。
人员资质证明:3名员工近1个月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资质证明(如网络安全认证证书)。
网站与服务器相关材料:域名证书(有效期需≥6个月)、服务器托管协议(服务器需位于中国大陆)、网站备案号(ICP备案)。
业务合规文件:业务发展与实施计划、网络安全保障措施。
EDI许可证申请材料
通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含“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域名证书及ICP备案截图。
外资专属材料:股权结构图(穿透至最终自然人/国资股东)、外资股东证明(商业登记证书需公证+中文翻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业务合规文件:业务发展计划与技术方案、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含等保二级以上测评报告)。
三、申请要求
外资比例限制
ICP许可证:非试点地区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试点地区(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允许外资控股,但需满足“内外资一致”管理标准。
EDI许可证:非试点地区外资比例不限;试点地区允许外资控股。
注册资本要求
ICP许可证:申请省内业务需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全国业务需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无需实缴)。
EDI许可证:全国业务建议≥500万元人民币(试点地区要求更高)。
人员要求
ICP许可证:需为至少3名员工缴纳近1个月社保,技术负责人需具备3年以上网络安全管理经验,法定代表人需为中国大陆公民。
EDI许可证:需为至少3名员工缴纳近1个月社保。
技术要求
ICP许可证:服务器需位于中国大陆,域名已完成ICP备案(备案主体与企业一致)。
EDI许可证:服务器需位于中国大陆,域名已完成ICP备案(备案主体与企业一致)。
其他要求
ICP许可证:企业名称中需包含“电信业务”或“增值电信业务”字样。
EDI许可证:企业名称中需包含“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字样。
试点地区政策优势:审批效率更高,流程可能加速,但需注意数据必须本地化存储,涉及数据出境需遵守《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