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数据中心(IDC)许可证申请指南
一、股东有外资是否可以办理?
试点地区(北京、上海、海南、深圳等):
允许外资全资控股(外资持股比例可达****),遵循“内外资一致”原则进行管理。
非试点地区:
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港澳台资本可放宽至全资)。若外资持股超限,需通过VIE架构或合资企业申请。
特殊情形:
外资持股超限需采用VIE架构(可变利益实体)控股,外方主要投资者需具备增值电信业务运营经验及良好业绩。
二、办理材料
企业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企业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章程(工商调档并加盖公章)。
人员社保材料:
全网IDC许可证:需提供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省内IDC许可证:需提供3名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业务及技术材料:
网络拓扑图、机房租赁合同(面积≥50㎡,标注“电信机房用途”)。
信息安全保障方案(含数据加密措施)。
电信业务发展方案、业务技术方案。
外资专属材料(如涉及外资):
《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书》(商务部门盖章)。
外方投资者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需公证认证)。
数据跨境传输评估报告(由CNAS认证机构出具)。
网络工程师证书(如CCIE/HCIE,跨省业务需3人持证)。
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司章的依法运营承诺书和股本结构说明。
法定代表人和3名员工的手机号和邮箱号。
互联网接入服务承诺书。
三、办理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或具体服务类别。
注册资本要求:
省内经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跨省/全国经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人员及社保要求:
需提供3名以上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全网IDC许可证需提供至少3人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省内IDC许可证需提供3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合规及信用要求: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企业和主要经营者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技术及安全要求:
具备网络安全人员,需持有通信管理局指定培训证书。
提供机房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四、申请流程
筹备阶段:
办理外资备案(如涉及外资)、学历认证、安全评估报告等。
准备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阶段:
通过工信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平台”提交中英文材料。
受理阶段: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发放电子版《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补正材料。
审查阶段:
形式审查(5-10个工作日)。
安全审查(延长30-45天)。
非试点地区若涉及基础电信业务(如骨干网接入),需额外商务部门安全审查。
决定阶段: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证书领取:
邮寄许可证书,各地申请周期不一致,一般在1-2个月之间。
五、注意事项
政策动态:
外资企业申请前需确认注册地是否为试点区域,并提前预留4-6个月办理周期。
合规经营:
未持证经营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关闭。
后续维护:
年检:增值电信类许可证每年3月前需上报数据做年检,如未按时完成年检可能会被列入电信不良名单。
续期:IDC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如需继续经营,应当提前90日申请续期。
变更:公司名称、法人、地址等主要信息发生变更的,许可证也要相应做变更。
注销:不继续经营相关业务的,工商注销后及时做许可证的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