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北上广深地区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详细指南,综合最新政策及地方要求整理:
一、备案核心要求
主体资质
需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不可申请)。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相关内容。
人员配置
至少2名专业人员:药学或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学历/职称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记录。
建议配备1名网络安全技术人员(如持有CISP认证)。
技术要求
服务器部署在中国大陆境内,具备数据加密、防火墙等安全措施。
域名注册人与申请主体一致。
建立信息审核、数据备份、网络安全及用户隐私保护制度。
备案类型区分
非经营性(信息展示/科普):仅需ICP备案证明。
经营性(含线上销售):需同步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
二、备案材料清单
通用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站域名注册证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申请表》(省级药监局官网下载)
专业人员材料
2名专业人员学历/职称证书(药学或医疗器械相关)
专业人员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制度文件
药品/医疗器械信息审核流程
网络安全保障措施(含防篡改、数据备份方案)
用户隐私保护机制(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
分类补充材料
类型 额外材料
非经营性 ICP备案证明文件
经营性 - ICP许可证原件
- 收费栏目说明及交易安全制度
- 服务器安全等级保护证明(二级以上)
三、办理流程(以省级药监局为准)
线上申报
登录属地政务服务网(如广东“粤省事”、上海“一网通办”),选择备案事项。
填写申请表,签署《告知承诺书》。
材料提交
上传所有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每份≤10MB)。
深圳河套园区企业:需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专属入口提交。
审核与公示
告知承诺制:材料齐全可当场通过(如辽宁、北京)。
常规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需补正材料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后,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领取凭证
公示期满无异议,在线下载电子备案凭证。
四、注意事项
时效性
备案长期有效,但信息变更需10日内更新备案。
原持证企业需在证书到期后转为备案制。
内容限制
禁止发布麻醉/精神药品信息,不得含有疗效承诺或夸大宣传。
处方药仅可展示名称、批准文号及说明书核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