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车辆安全监管面临新的挑战。为提升运输安全水平,江苏省发布了 DB32/T 3610.2—2019《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终端及测试方法》,该标准对车载智能终端的性能、功能及测试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行业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技术指导。
标准背景与意义近年来,疲劳驾驶、分心驾驶、超速等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频发,传统的被动安全措施已难以满足现代运输安全管理需求。DB32/T 3610.2—2019 的出台,旨在通过 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ADAS+DMS),实现对驾驶员行为的实时监测与预警,从而降低事故风险,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水平。
核心内容解读1. 终端功能要求该标准规定了车载终端应具备的核心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驾驶辅助系统(ADAS):前向碰撞预警(FCW)、车道偏离预警(LDW)、车距监测等。
驾驶员状态监测(DMS):疲劳驾驶检测、分心驾驶检测、抽烟/打等危险行为识别。
实时数据上传:终端需与监管平台实时交互,上传车辆运行状态、报警信息等数据。
本地存储与断点续传:确保在网络异常时数据不丢失,并在恢复后自动补传。
2. 性能指标检测准确率:DMS对疲劳、分心等行为的识别准确率应≥90%。
报警响应时间:从检测到危险行为到发出预警的延迟应≤200ms。
环境适应性:终端需在-20℃~70℃温度范围及高湿度、振动条件下稳定运行。
3. 测试方法为确保终端符合标准,需进行严格的测试,包括:
实验室测试:模拟不同光照、天气条件下的ADAS/DMS性能。
实车路测:验证系统在真实道路环境中的可靠性。
数据一致性测试:确保终端上传的数据与监管平台接收的数据一致。
标准实施的价值提升运输安全:通过智能预警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
规范行业技术:统一终端技术要求,避免低质量产品进入市场。
助力智能交通发展:为车联网、自动驾驶等技术应用奠定基础。
DB32/T 3610.2—2019 的发布,标志着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入智能化、标准化新阶段。运输企业、设备厂商及监管部门应积极落实该标准,共同推动行业安全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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