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股权变更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所需材料清单
1、税务申报材料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需注明转让金额、日期、双方权利义务,并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
身份证明: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
财务报表:被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生效日的上月及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从电子税务局导出)。
纳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股权原值证明材料(如验资报告、支付凭证)。
特殊情形材料:
计税依据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如《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情形)。
资产评估报告(需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如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评估)。
2、工商变更登记材料
申请表:《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签署)。
决议文件:
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明确股权转让事项)。
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主体资格证明: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或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协议与凭证:
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份额、比例、金额,双方签字)。
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股权转让信息表》(线上申报后下载)。
其他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