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健用品?保健用品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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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5-27 08:52
最后更新: 2025-05-27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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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什么是保健用品?

保健类产品有两大类,一类叫保健食品,是内服产品;一类叫保健用品,是外用产品。
国家目前对保健用品没有统一的定义,2012年由中国保健协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编著的《保健蓝皮书》中规定了保健用品的定义,贵州、陕西、吉林等省份制定了《保健用品管理条例》,其中对于保健用品的定义也是大同小异。
简单来说,保健用品是指对身体有保健功能和促进健康的外用产品,常见的有贴剂、膏剂、外用液体、粉剂、艾制品等,简称“健”字号类产品。

二、保健用品号是否合法?

保健用品号是合法的,近年来国家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推动了健康产业的蓬勃发展。
保健用品就是健康产业细分中的新兴产业,《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就明确了保健用品为健康服务业支撑产业之一,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的地位是并列的。
由于保健用品是五大支撑产业中唯一不需要行政许可的行业,这让生产经营保健用品的企业受到了很多不公平的市场待遇。
为了让保健用品能在全国获得公平的市场发展,帮助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提高对保健用品的认识和认可。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鼓励研发保健用品。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明确放宽市场准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均未要求保健用品实行行政许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保健用品可以通过行业自律、企业自律和市场竞争进行管理,无需再制定地方性法规。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不得限制采用团体标准、遵循行业自律的保健用品依法平等进入各地区市场。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5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20号)明确鼓励发展保健用品。
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家“简政放权”、给市场主体“松绑”的要求,暂不设置保健用品地方性法规,为社会组织“腾位”,让保健用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2014年11月21日,河南省民政厅依法批准成立了河南省保健用品的行业组织——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目的就是为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保健用品行业自律,规范保健用品市场秩序,让行业商会替政府分忧,为企业服务,帮消费者维权,推动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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