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特种设备许可证申请条件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资质
1、法人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独立、规范、公正地开展检验工作。
不得从事与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推荐、监制、监销等相关的业务活动。
2、资产与设备要求
固定资产总值(原值)不低于800万元,其中检验设备原值不低于400万元。
检验设备需为申请单位自有产权,不得租赁或借用。
3、办公与场地要求
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需配备档案室和专用仪器设备室。
检验场地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需具备能源、照明、环保、消防等设施,并有污水处理措施。
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检验场地可租赁,但设备需自有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