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审批制度与流程详解

办理业务: 境外投资备案
办理时间: 30-45个工作日
单价: 面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广东 深圳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4-09-10 09:16
最后更新: 2024-09-10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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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境外投资备案详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末颁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所有注册于中国境内的企业,在直接或间接获取境外公司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时,均须严格遵循该《办法》的相关规定。

适用范围:

国内企业对于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含港澳台及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行为,无论是新设企业还是并购既有企业股权,均需按照上述法规执行,确保投资活动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审批流程概览:

中国企业实施海外投资,通常需历经三个核心监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流程,具体包括: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其地方分支机构,简称“发改部门”):负责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商务部(或其地方商务部门,简称“商务部门”):同样承担核准或备案的职责。

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简称“外管部门”):执行外汇登记程序,确保资金跨境流动的合规性。

商务部境外投资备案制度:

适用对象:针对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手段在境外拥有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各类权益。

备案条件:

申请人资格: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准予备案标准:申请材料需齐全、真实且符合法定格式。

不予备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不全、形式不符、属于核准范畴、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规情况。

申请材料清单:

境外投资备案表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补充材料(如对外投资章程、合同、协议;董事会或出资决议;最新审计报告;前期工作说明,含尽职调查、可研报告等;并购项目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真实性承诺书)

发改委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适用对象:涵盖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资产投入、权益让渡、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取的境外相关权益。

备案程序及条件:

地方企业需向所在地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及附件,由后者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管理企业则直接由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

备案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投资主体营业执照

最新审计报告

资金来源证明

意向性协议文件

最高权力机构决策文件

股权架构图(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

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专业代办服务:

为便于企业高效、合规地完成境外投资备案流程,星点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全程代办服务,涵盖投资方案设计、材料准备、报告编制、资料提交及审批协助等多个环节,直至最终获得商务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及发改委备案通知书,确保企业境外投资活动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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