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二级资质标准(条件、人员要求、承接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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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江苏 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2-23 00:50
最后更新: 2023-12-23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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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建筑工程shigongzongchengbaozizhi标准

建筑工程shigongzongchengbaozizhi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根据国发〔2021〕7号文件已取消)。


特级资质标准


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gaoji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gaoji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jijianzaoshi(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编者说明:建市[2015]154号文件取消了原标准“企业具有guojiaji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和“企业近十年获得过guojiaji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4、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gaoji职称。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件取消了一级资质“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建市规〔2023〕3号文件中规定“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gaoji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编者说明:


1)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2)国发〔2021〕7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中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要求。


3、本类别二级资质工程业绩(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资质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编者说明:

1).建市[2015]154号文件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一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编者说明:建市[2015]154号文件取消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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