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版物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代办指南快速拿证

品牌: 助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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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 全国
单价: 888.00元/件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福建 福州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2-20 07:41
最后更新: 2023-12-20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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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什么?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将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的行为合法化、制度化的一种法律许可形式。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保障出版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出版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而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它将会有许多的处罚。


从事出版物零售、批发、出租业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络进行出版物的销售、出租,也需要办理许可证,根据经营形式,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分别到当地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和当地的文体局办理。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推出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凡是通过互联网零售或者批发出版物的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要求卖家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首先即使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出版物零售或者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对没有办理相应证件的卖家进行下线,关闭店铺处理。


出版物许可证的分类:零售类和批发类


关于规定:

1、《出版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出版物批发、零售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非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出版物或者代理出版物销售业务。

3、《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 (2002年)

第三十六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验证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 (2016年)

第十五条 单位、个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七条至第十条的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已经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应自开展网络发行业务后15日内到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 (2017年)

第十八条 出版物批发单位可以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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