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私募基金公司入驻条件及优惠政策

单价: 面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广东 深圳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2-20 06:45
最后更新: 2023-12-20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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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随着各地投资类企业注册持续收紧,不仅注册地区少,而且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一,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腾博国际与多地政府及金融小镇合作,接受湖南、深圳、海南、江西、山东、佛山等地区多个基金小镇委托招商,充分满足投资类公司注册和私募机构入驻要求,各类公司字样包括投资管理、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均可使用!想要了解更多前海私募基金设立及备案相关事宜可以咨询腾博卞经理。

前海私募基金公司入驻要求

0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 规模要求

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管理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 其他要求良好的行业知 名度与影响力,可作为行业标 杆

02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公司及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管理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 其他要求在行业细分领域发展迅速,有业内知 名的项目投资及推出案例,或具备发展潜力

03私募基金企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修管理人登记,发行过产品并进行产品备案。

04对于新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企业,基金管理规模以其控股股东背景资质以及管理规模为依据酌情考虑。

05对于外资/港资控股机构按上述分类及标准执行,其管理规模按机构申请时外汇汇率转化为人民币管理规模。

06申请机构需要以实体办公形式入驻


前海私募基金公司入驻优惠政策

1深圳

· 落户奖励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实际投资 深圳区域非上市企业的累计每满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给予其管理企业奖励人民币500万元,单笔奖励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实际管理规模达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给予奖励人民币300万元;实际管理规模达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给予奖励人民币500万元。

· 新增头部机构奖励

对上一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达到人民币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或利润总额达到人民币2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按其上一年度项目退出时产生投资收益的5%对其管理企业给予奖励,每家管理企业奖励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支持投早投小科技奖励

对投资本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对其管理企业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高奖励人民币100万元,被投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仅允许申请一次奖励,单个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 租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对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购房价格的1.5%给予补贴,高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对其本部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含本部配套经营用房)的,新注册或新迁入后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30%给予补贴。
对入驻经市政府认定的产业基地或金融重点楼宇的,自入驻之日起,在新注册或新迁入后
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40%给予补贴。

——来源:《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前海

· 一次性落户奖励

对新注册或新迁入的对金融企业总部设立的专 业子公司,实收资本1亿元以上的,给予500万元奖励;实收资本1亿元以下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对其他持牌金融机构,实收资本2亿元以上的,给予500万元奖励;实收资本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实收资本1亿元以下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 QFLP设立奖励

对新获得试点资格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QFLP),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基金并备案的,给予50万元奖励。

——来源:《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办公补贴

1、办公用房自用购置扶持: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可按30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高不超过3000万元,扶持资金分三年平均发放;未经认定为前海总部企业的其他重点机构可按15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高不超过1500万元,扶持资金分三年平均发放;符合上述条件的港资机构,扶持标准提高至1.2倍,但高扶持金额不变。

2、租金扶持: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每年按照60/平方米·月给予租金扶持,连续扶持三个年度,每年高不超过500万元;符合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或属于金融业等前海合作区鼓励发展的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的机构中产业类型的其他机构,按照2021年入驻的机构60/平方米·月,2022年入驻的机构40/平方米·月,2023年入驻的机构20/平方米·月,连续扶持三个年度,每年高不超过500万元;符合上述条件的港资机构,扶持标准提高至1.2倍,但高扶持金额不变。

——来源:《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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