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典当行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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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2-19 03:55
最后更新: 2023-12-19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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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典当行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条件


(1)典当企业申请变更股东,应符合审批依据中文件规定和国家、本市下发的文件要求; (2)典当企业申请变更股东,典当企业一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3)典当企业申请变更股东,新增股东与新设典当行对股东的要求一致(《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具体如下: 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法人股东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纳税记录与盈利情况相匹配,且近2年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总资产的50%,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 (含本次投资资金),净流动资产(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差)大于本次投资资金; 自然人股东应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无犯罪记录,信用良好,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纳税记录与收入或财产情况相匹配; 出资人应自觉遵守典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加强监督管理,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或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承诺3年内不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并在典当行章程中载明; 有对外投资的法人股东,应承诺如实申报长期股权投资;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典当企业申请变更股东涉及调整股本结构的,应符合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50%以上,或者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典当企业应在变更申请中说明,变更后的股东持股比例是否符合前述要求); (5)法人股东应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自然人股东提供资质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应为北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受监管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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