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标近似与否如何判断?看这些案例就有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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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18 09:56
最后更新: 2023-12-1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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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捷胤小编认为:日本是世界上对商标类似范围看的最窄的国家。放在中国肯定是类似的两个商标,要是放在日本,那就很有可能不类似。那接下来看几个具体案例吧。有了这种感觉,自己有把握的尺度,那就不必一一问答辩通过率,自己能够决定要不要继续走下去了。

01-不类似

在下面列举的案例都是最终判定为不类似的商标。也就是,在相同类似群CODE范围内,在前一个商标存在的前提下,后一商标顺利注册下来的例子。(1)


现有商标:第9类 电子设备

▲标准文字

后一注册商标:第9类 电子设备

▲头字母E字带文字设计

重叠的类似群CODE:11A01等

两个商标都是第9类的电子设备相关商标,

区别仅在于第一个字母E的设计上。

在这个案例中,JPO认为这两个商标不类似。

(2)

现有商标:第9类 电子仪器

后一注册商标:第9类 电子仪器

▲带文字设计

重叠的类似群CODE:09G04等

两个商标都是第9类的电子仪器相关商标,

三个字母的组合是一样的,

区别在于是否做文字设计。

在这个案例中,JPO认为这两个商标不类似。

(3)

现有商标:第28类 玩具等

后一注册商标:第35类 玩具销售服务等

▲带文字设计+前方方块图形

重叠的类似群CODE:24A01等

虽然两个商标分类号不同,前一个是第28类,后一个是第35类。

但是,日本判断商标的范围不是单纯看指定商品名称,而是看该指定商品对应的类似群CODE,在这个案例中,第28类的玩具和第35类的玩具销售服务都属于24A01。

所以,作为后一商标的对比文件被审查员引用了前一商标。

在此,两者的区别在于后一商标带文字设计,并且,文字组合的前方存在红黑两个方块重叠的图形。

(4)

现有商标:第25类 服装等

▲带文字设计

后一注册商标:第25类 服装等

▲标准文字;多加FASHION文字

重叠的类似群CODE:17A01等

两个商标都属于第25类的服装,区别在于,后一商标多FASHION这个单词。

前一个是带设计的DAZZLE文字。

后一个是纯文字,DAZZLE  FASHION。

02-类似

下面列举的是,最终认定为类似的商标。

小编认为,类似的却被JPO判断为不类似的案例不是很多。

所以,只要申请人不放弃的话,在日本最终会拿下的概率还是很高的。

(相对于中国而言)

通常,认为类似的商标,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后一商标的申请人是明知故犯,是抱着侥幸心理、带有恶意的情况较多。

此时,基本上是用日本商标法第4条第1项第19号来驳回。

【日本商标法第4条第1项第19号】

十九 他人の業務に係る商品又は役務を表示するものとして日本国内又は外国における需要者の間に広く認識されている商標と同一又は類似の商標であつて、不正の目的(不正の利益を得る目的、他人に損害を加える目的その他の不正の目的をいう。以下同じ。)をもつて使用をするもの(前各号に掲げるものを除く。)

接下来看几个案例。


现有商标
后一商标1
2

3

4
5
6

7
8

9

10

以上列出的几个都认为是类似商标。

03-傍**会怎样?

这种案例看多,就有可能以为在日本很好授权。

但是要注意,在日本特别是打擦边球、傍**的行为很难糊弄审查员。

日本人说这很【ずるい】,不会轻易让它通过。

比如,看下面的例子。

(1)

现有商标:VANS

▲标准文字:VANS

后一被驳回商标:VANSNEAKER

▲标准文字:VANS+NEAKER

在这个案例中,

实审环节糊弄过审查员,但是,后续被VANS商标的权利人提了异议,

在异议环节JPO认为类似。

现有商标:AMG

▲带文字设计:AMG

后一被驳回商标:AMG

两个商标的文字组合一样,都是AMG,但是文字的设计风格不同。

实审环节判定为类似,然后,后一商标申请人继续上诉到法院,最终还是认定为类似。

现有商标:POLO

▲标准文字:POLO

后一被驳回商标:POLO+...

▲3行文字:POLO+BRITISH COUNTRY SPIRIT+HOME

在25类的服装领域中,后一商标申请人争到最后,在最高院最终还是败诉。认为这两个在25类似类似的。

但是,大家可以看出,

这个申请人的其他类的商标是顺利注册下来了。

比如这件商标,

第5、16、18、20、21、24、27类中顺利注册下来。

▲复审环节的JPO判断

在这个案例中,日本专利局商标审判员的主张如下:

虽然引用商标POLO在日本是属于**(周知)商标,

但是,在补正后的指定商品(也就是删掉25类之后的5、16、18、20、21、24、27类的指定商品)中,消费者产生混淆的可能性极低。

也就是说,

这件商标在24类的毛巾等指定商品上是跟POLO不产生混淆的。

两个商标除了服装之外的指定商品上是算不类似的。

04-结论

按照上面列出的判断标准来看自己手上的案子,要是没注册下来,那可以考虑换律师再试一遍了,找准代理人办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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