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ODI)详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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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广东 深圳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2-17 01:36
最后更新: 2023-12-17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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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ODI)详细指南

境外投资备案,是指国内企业对海外项目或子公司进行投资打投资款所需要申请的备案,一般企业需经过商务部门和发改委的审批,有些涉及金融的还需要金融局审批。

一、什么是境外投资备案ODI?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备案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二、ODI备案申请的条件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
境外投资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
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dai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三、ODI备案的条件:
1.境内公司好成立满1年以上;
2.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3、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高于5%,越高越好;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低于70%,越低越好。


四、ODI备案所需要的材料

备案所需材料清单:
1、境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境内企业审计报告
4、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5、境外公司章程
6、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ODI备案的流程:
发改委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核准或备案-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实施ODI
境外投资备案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和登记

分别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所在地银行直接办理,地方外管局通过银行实施间接监管)的外汇登记程序。

温馨提示: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有效期是两年,如果在两年之内没有相适应的项目了,该证书就作废了,届时企业需要重新办理ODI投资备案。详情请咨询提问。

商务主管部门和发改委审查原则上相互独立,不存在互为前提的情况,所以这两个部门选择哪一个先进行办理都行或者同时进行报送,通过之后会拿到《备案通知书》和《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才能到银行部门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完成境外投资备案。

在发改委,商务委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商务委

a. 国内公司营业执照;

b. 国内公司海外投资的必要性说明;

c. 国内公司海外投资的简单说明;

d. 国内公司的业务说明;

e. 国内公司的股权架构;

f. 指定联系人,提供、邮箱、地址等;

2. 发改委

a. 追溯到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

b. 国内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c. 国内公司银行存款证明;

d. 海外公司章程和中文翻译件;

境外投资备案ODI如何快速通过审批?——注意事项

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重点:

1、主要管理企业的境外投资

金融类型企业不归商务部管

2、除限制类型项目外,地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一律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央企境外投资项目则由国家商务部备案。

敏感项目纳入核准管理,其他情形实行备案管理

敏感国家和地区: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

敏感行业:实行核准管理的行业是指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

3、若同一境外投资项目有多个中方投资人,由投后持股比例较大的中方投资人牵头进行备案。

4、《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有效期为2年。

自领取《证书》之日起2年内,企业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

5、境外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中国”、“中华”等字眼。

随着VIE架构在我国境内企业境外上市风靡起来,由此导致许多监管漏洞问题。因此在去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管理规定”)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备案办法”)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稿是将原核准制将全更改为备案制。新规较我国原先对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监管方式而言,大的变化是对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一视同仁”地监管。在备案制新规正式出台前,我国对于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采取的是核准制,甚至在境外直接上市过程中,上市后的再融资等也需要证监会审批,可以说监管较严;相反,我国对于境内企业境外间接上市(如:通过红筹/VIE架构进行的境外间接上市)没有设置监管,仅仅对其中涉及的外商投资、外汇登记等方面,按已有法律法规做常规监管。可以说,原先对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监管是直接上市过严,间接上市过松。备案制新规下,无论是直接上市,还是间接上市,均按照新规进行备案,监管标准统一且更合理。

不知道能不能解决大家的疑惑,如果有不理解或者我没有回答到的问题,也欢迎来提问,有时间我都会一一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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