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办理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注册

单价: 面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直辖市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2-17 00:36
最后更新: 2023-12-17 00:36
浏览次数: 95
发布企业资料
详细说明

 1、“申请人”包括全体投资人,应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投资人姓名或名称一致。

  2、申请人或受委托人向受理人员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设立旅行社申请书》指定位置;同时附申请人即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设立旅行社的中文名称应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同,英文名称及缩写应与中文名称对应。

  4、经营管理人员资格审核表的首页应填写申请设立旅行社拟任法定代表人履历,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然后依次填写旅行社总经理、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信息,并附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证

书和经营管理人员相关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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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旅行社应与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的导游人员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承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将导游员的导游证注册关系调入新设立的旅行社。

  6、应在《设立旅行社申请书》指定位置附旅行社的章程。旅行社章程应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章程中企业经营范围应填写“境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7、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8、旅行社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经营场所地址应与注册地址一致,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9、营业设施、设备:应有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有传真机、复印机;有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流程

  申请[市级] → 补正[市级] → 受理[市级] → 审查[市级] → 决定[市级] → 制作行政文书[市级] → 告知[市级]→交存保证金及投保责任险→备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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