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单价: 面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福建 厦门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2-16 14:06
最后更新: 2023-12-16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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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企业资料
详细说明

一、优惠政策:
(1)税收减免,从25%的税收减按15%收取;思明区、湖里区在2008年1月1日后注册且新认定的高企,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2免3减半”。
(2)在同等条件下,高企享受优先购置研发和生产性用地;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科研、生产用地,免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免受购买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以及相关收费;契税由财政部门按实际交纳给予返还;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五年内免征房产税
(3)有利于资格的认证,对产品的竟投竟标可以带来较大的推动效应,在企业扩大经营方面以及参加招投标项目中占据优势地位;
(4)有利与产品的宣传及品牌化认证;
(5)有利于企业人才引进,人才激励,也对企业发展起到激励的作用,推动企业不断的提升,对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着积极的影响;
(6)有利于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
(7)有利于企业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的申办;
(8)市高企名义申请市级奖励10万元。集美区10万、思明区级奖励20万;海沧、翔安区级(含翔安火炬)奖励20万;湖里区级奖励20万;同安区奖励25万,火炬区奖励20万。

注: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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