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基金财富所有权

单价: 面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广东 深圳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2-16 09:21
最后更新: 2023-12-16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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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是李杏老师的助理小涛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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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委托人在设立信托时只是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因此,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谁所有,成了信托行为及其纠纷中的焦点问题。对此,现实有不少人由此确认信托财产所有权由委托人享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九条 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信托目的;(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第十四条 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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