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经营者为依规设立主要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企业,且企业我国有股份或是股权不得少于51%;
(二)有可行性报告和传输技术计划方案;
(三)有和从业生产经营相匹配的资金投入工作人员;
(四)有从业经营活动场及相应的网络资源;
(五)有为消费者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度或是水平;
(六)我国规定的其他标准。
单价: | 面议 |
发货期限: |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
所在地: | 直辖市 上海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3-12-16 02:26 |
最后更新: | 2023-12-16 02:26 |
浏览次数: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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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经营者为依规设立主要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企业,且企业我国有股份或是股权不得少于51%;
(二)有可行性报告和传输技术计划方案;
(三)有和从业生产经营相匹配的资金投入工作人员;
(四)有从业经营活动场及相应的网络资源;
(五)有为消费者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度或是水平;
(六)我国规定的其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