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湾碧岭石井环评报告编制、审核、代理审批

单价: 面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广东 深圳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2-16 01:41
最后更新: 2023-12-16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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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企业资料
详细说明

4 总体要求 4.1 报废机动车的拆解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优先采用资源回收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和设备,防范二次污染,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4.2 报废机动车拆解建设项目选址不应位于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基本农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4.3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具备集中的运营场地,并实行封闭式规范管理。4.4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根据 HJ 1034、HJ 1200 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进行规范排污。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排放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排污许可要求,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和标准要求妥善贮存、利用和处置。4.5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依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向机动车生产企业获取报废机动车拆解指导手册等相关技术信息,依规开展报废机动车拆解工作。4.6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依据 GB 22128 等相关规定开展拆解作业。不应露天拆解报废机动车, HJ 348—20223拆解产物不应露天堆放,不应对大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4.7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与运行应遵守“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 4.8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贮存过程除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法规标准的相关要求。 5 基础设施污染控制要求 5.1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包括办公区和作业区。作业区应包括:a) 整车贮存区(分为传统燃料机动车区和电动汽车区); b) 动力蓄电池拆卸区; c) 铅蓄电池拆卸区; d) 电池分类贮存区; e) 拆解区; f) 产品(半成品;不包括电池)贮存区; g) 破碎分选区; h)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 i) 危险废物贮存区。 5.2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厂区内功能区的设计和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a) 作业区面积大小和功能区划分应满足拆解作业的需要; b) 不同的功能区应具有明显的标识; c) 作业区应具有防渗地面和油水收集设施,地面应符合 GB 50037 的防油渗地面要求;d) 作业区地面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 C20,厚度不低于 150 mm,其中物流通道路面和拆解作业区域强度不低于 C30,厚度不低于 200 mm。大型拆解设备承重区域的硬化标准参照设备工艺要求执行; e) 拆解区应为封闭或半封闭建筑物; f) 破碎分选区应设在封闭区域内,控制工业废气、粉尘和噪声污染;g) 危险废物贮存区应设置液体导流和收集装置,地面应无液体积聚,如有冲洗废水应纳入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处理; h) 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应单独收集、分类存放,中间有明显间隔;贮存场所应设置警示标识,同时还应满足 GB 18597 中其他相关要求; i) 铅蓄电池的拆卸、贮存区的地面应做防酸、防腐、防渗及硬化处理,同时还应满足HJ 519中其他相关要求; j) 动力蓄电池拆卸、贮存区应满足 HJ 1186 中的相关要求,地面应采用环氧地坪等硬化措施,地面应做防酸、防腐、防渗、硬化及绝缘处理; k) 各贮存区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标明贮存物的类别、名称、规格、注意事项等,根据其特性合理划分贮存区域,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 5.3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内的道路应采取硬化措施,如出现破损应及时维修。5.4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做到雨污分流,在作业区内产生的初期雨水、清洗水和其他非生活废水应设置专门的收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厂区内应按照 GB/T 50483 的要求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6 拆解过程污染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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