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人为单位,发明人不属于该单位时,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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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2-14 13:31
最后更新: 2023-12-14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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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专利申请人为单位,发明或设计人不属于该单位时,是否需要转让证明或其他文件?发明人

或设计人属于该单位时又该如何?


两种情况均不需要转让证明。

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因此,当设计人不属于该单位时,不需要转让证明或其他文件。


当设计人属于该单位人时,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

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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