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综合诊所的流程条件 代办北京综合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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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2-14 05:21
最后更新: 2023-12-14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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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综合诊所的流程条件 代办北京综合诊所

开立综合诊所需要那些步骤:选址--上会审查(个别区域)--预评(个别科室需要)--环境审查(个别科室需要)--装修--器械采购--提交审查--装修验收--现场审查--等待出证。

 

开办综合诊所的条件

一、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三)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三)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   

(二)急救设备。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于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含五章二十六条项目,该政策出台规范了医师执业活动,加强了医师队伍管理,对执业医师的注册条件、内容、流程和变更做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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