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重点条件

单价: 面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直辖市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2-13 15:36
最后更新: 2023-12-13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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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的重点条件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中的“新”我们可以理解为在性能、结构、材质、用途或技术性能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具有技术**性或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服务。


1、认定企业单位应具有技术**性和创新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1)技术**性可以理解为运用了新原理、新结构、新技术或是由自有技术、经验技术和改进技术综合产生的产品、技术或服务。

2)创新性可以是运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所产生的全新产品、技术或服务,或者某一领域内属于全新产品、技术或服务。

3)申请中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尽可能保证其知识产权均为近期取得,这样才更具说服力,年代久远的知识产权无法支撑“新”。

4)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如申请中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新”到还未出台国标以及行标,需提供创造过程中产生的企业内部标准。


2、产品(服务)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服务)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必须要有证明申请中新技术新产品的合同和发票作为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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