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ODI备案(境外投资备案)的基本条件
ODI境外投资备案,即中国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前,必 须向相关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以便政 府监督和管理境外投资活动。境外投资备案的目的是确保境外投资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并保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国内企业投资中国港澳台地区以及其它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时,不管是新设公司、新建项目或者是收购股份,只要牵涉到直接或间接得到 境外公司的使用权,决策权、经营自主权等,就需要开展境外投资备案。假如企业境外投资牵涉到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需要执行批准管理。
很多企业需要开展境外投资备案是由于,资金正规出境无风险,企业在境外开展上市无正规阻碍,企业也会拥有商务及发改系统两大审批证书,有效期限两年,可以开展延期,越早得到 审批,越早出资,越早得到 境外投资主动权与优先权。
新加坡ODI备案(境外投资备案)的基本条件:
符合“境外投资”定义:
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主体和成立时间符合要求:
主体需要为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要求真实性要求:
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财务要求:
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高于5%,资产负债率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