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内保险代理公司转让面谈实控人

单价: 面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直辖市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2-07 04:45
最后更新: 2023-12-07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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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企业资料
详细说明

浙江省内保险代理公司转让面谈实控人

客户委托转让一家浙江的保险代理公司,公司当前注册资金200万,有少量几个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没有业务。主体公司正在清退名下业务,备案齐全,无银保监会的处罚,无监察。公司只有少量的诉讼,且全部是原告。已经全部结案。随时可以配合变更转股。如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情况欢迎致电详询(主页或者放大头像有联系方式)。

保险代理人及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过程中,不得索取、收受保险公司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合同约定之外的酬金、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保险代理业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

保险代理人不得与非法从事保险业务或者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来。

第七十五条 保险代理人不得将保险佣金从代收的保险费中直接扣除。

第七十六条 保险代理人及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不得违反规定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批准代理机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

(二)违反规定核准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三)违反规定对保险代理人进行现场检查的;

(四)违反规定对保险代理人实施处罚的;

(五)违反规定干预保险代理市场佣金水平的;

(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

6. 通过线上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在线服务,持续输出有价值的内容,拉进业务员和客户之间的距离,通过陪伴互动,激发客户需求,获得销售线索。

7. 邀约有意向的客户参加线上保险微讲座,进行促成,让准客户变成客户。

总之,保险代理网销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联系,提高销售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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