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能力认定证书是证明持证单位具备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能力的证明文件。该证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可能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粉尘等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修理作业。
本证书持证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 具备与防爆电气设备修理作业相适应的场地、设备和人员;
3. 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够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4. 具备与防爆电气设备修理作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 具备与防爆电气设备修理作业相关的培训、考核、检查和整改等能力。
证书持证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
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危险场所电气安全相关规定;
2. 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防爆电气设备修理作业,确保修理质量;
3. 按照规定周期进行防爆电气设备检验、检测和安全性能验证;
4.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相关单位报告;
5. 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处理,并向相关单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