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单价: 面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广东 深圳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1-29 06:41
最后更新: 2023-11-29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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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将其在企业中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内资企业、经济组织或中国公民;

2、变更后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3、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外方也可转让部分股权。转让后,外方所持股份应

低于总股本25%。


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的身份证证明;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股权转让协议(经过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者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

部门的划转文件材料,法院强制执行的提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7、若是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还需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

以免交主体资格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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