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版ERP指令和能效标签EPREL产品注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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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广东 深圳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1-26 04:26
最后更新: 2023-11-26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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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2019年12月5日,欧盟发布新法规(ERP法规照明产品(EU)2019/2020和能效标识法规(EU)2019/2015),12月25日生效。ERP新规将于9月实施,即从2021年9月1日起,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新规,旧法规EC 244/2009、EC 245/2009、EU 1194/2012和能效标签法规EU 874/2012同步失效。

新ERP对频闪的限定数据是:对于新ERP,频闪的要求原本是SVM≤ 0.4,2024年9月1日前修改为允许SVM≤ 0.9。PST值保持不变,即PST≤1.0;

2021年9月1日起,欧盟照明产品新版ErP指令EU 2019/2020和能效标签指令EU 2019/2015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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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产品标签、包装、说明书要求。

01

产品标签信息要求

光源标签信息要求

非定向灯

有效光通量和色温需要标在光源标签或丝印上

定向灯

有效光通量、色温和光束角需要标在光源标签或丝印上;若空间仅够2 个值,则标示有效光通量和色温;如空间仅够1 个值,则标示有效光通量,光束角。

02

灯具的标签要求

光源不可移除的灯具1) 非定向灯

有效光通量和色温需要标在灯具的标签或者丝印上

2) 定向灯

有效光通量、色温和光束角需要标在灯具的标签或者丝印上

光源可移除的灯具

有效光通量和色温需要标在 LED 模组/光源的标签或丝印上

有效光通量、色温和光束角需要标在 LED 模组/光源的标签或丝印上

注:CTLS, LFL, CFLni, other FL, and HID 等特殊光源没有标签要求。

03

包装信息要求

光源不可移除灯具的包装要求

如下信息需要打在包装上

a) 有效光通量并注明有效光通量类型;

例如:非定向灯:xx lm in a sphere (360°); 定向灯光束角≥90°:xx lm in a sphere (120°);定向灯光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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