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书:成立公司之前,创办者须向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或相当于公司设立办公地点所在地一级行政单位递交成立公司申请书。
(2)经营登记:公司必须在省、中央直辖市经济仲裁组织或同级的行政单位进行经营登记。
(3)成立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越南投资的外资企业成立后,必须在中央或地方报纸连登三期公告。




| 单价: | 面议 |
| 发货期限: |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
| 所在地: | 直辖市 北京 |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 发布时间: | 2023-11-25 04:41 |
| 最后更新: | 2023-11-25 0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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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书:成立公司之前,创办者须向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或相当于公司设立办公地点所在地一级行政单位递交成立公司申请书。
(2)经营登记:公司必须在省、中央直辖市经济仲裁组织或同级的行政单位进行经营登记。
(3)成立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越南投资的外资企业成立后,必须在中央或地方报纸连登三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