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限量
1. 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数量,应根据其周边环境和使用面积确定。
2. 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允许存放烟花爆竹的总药量:专店不应超过300kg,专柜不应超过100kg;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总箱数:专店不应超过300箱,专柜不应超过100箱;且应同时符合表2规定。
单价: | 面议 |
发货期限: |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
所在地: | 山东 济宁 兖州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3-11-24 09:43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09:43 |
浏览次数: | 26 |
存放限量
1. 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数量,应根据其周边环境和使用面积确定。
2. 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允许存放烟花爆竹的总药量:专店不应超过300kg,专柜不应超过100kg;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总箱数:专店不应超过300箱,专柜不应超过100箱;且应同时符合表2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