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发票红冲9个易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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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100.00元/件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浙江 杭州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1-24 06:22
最后更新: 2023-11-24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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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为什么要开红冲发票?开红字发票是否有时间限制?发票能否部分冲红?红冲发票的流程是什么?


发票红冲,是每位财务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都会遇到的问题,尤其是今年新政频发,小伙伴们对发票红冲的很多知识点还不是熟悉,税漫君就和大家聊一聊关于发票红冲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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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需要开红字发票?

先看看官方是怎么定义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也就是说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温馨提示:红字发票不可随意开具,税务机关在检查中会对纳税人红字发票进行事后抽查,如果不是上述原因随意开具红字发票的会给予处罚。因此,开具红字发票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开票有误的要有对方拒收证明(无固定格式),服务中止的需要中止书面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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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红冲的9个易错点

1、对于要冲红的已抵扣专用发票,应何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购买方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注意:不是根据红字发票做进项转出)
误区:很多人以为要等到收到红字发票才做进项税转出。


2、购买方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是否需要认证?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需认证。
误区:很多人以为红字发票也要勾选,实际上红字发票也无法勾选,以前发票还是扫描认证的时候,很多人把红字发票也扫描认证了,结果导致转出一次,又负数冲减一次,出现异常。


3、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是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冲红时间限制,符合冲红条件即可开具红字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误区:以前是不允许以过期的理由开红字发票,现在发票不存在认证期限了,这个自然就不存在了,很多人可能还以为开具红字发票有时间期限。


4、购买方已认证相符的发票,如果被红冲了,是否退回给销售方?
不可以。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误区:购买方认证了的发票,必须购买方才能申请红字信息表,很多朋友会忽略这个,把认证了的发票也退回销售方,其实是不符合规定的。


5、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应联次是否需要给客户?

实务中一般区分以下两种情况操作:
如果购买方专用发票已经申报抵扣,或者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则须将红字发票寄回,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如果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则不应将红字发票寄给购买方。


6、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部分冲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由于一张蓝字发票的金额可以拆分填开多张红字信息表,因此一张蓝字发票可以对应多张红字信息表。


7、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现有错误,是否可以部分冲红?

代发发票的冲红需要纳税人交回已开发票的全部联次,无法部分金额冲红。纳税人可以取回原有发票全部联次冲红,然后重新开具一张新的发票。


8、增值税电子发票可以作废吗?

不能。由于增值税电子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发票一旦开具不能作废。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这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发票。


9、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吗?

不需要。相较于红字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开具流程,纳税人在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时,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具有简便易行好操作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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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复印件不要能直接红冲么

会计不小心丢失了专票,是可以用复印件入账的。

但是在实际工作里,很多公司觉得复印件拿在手里不放心,于是拒绝接收复印件。对于甲方而言,想要愉快的收款,去税务局举报显然不是最 好的选择。那么怎么办呢?

只能重新开一份发票给对方了,重新开一份,会导致重复交税,所以,在重开之前, 还需要对丢失的发票做红冲或作废处理。但是无论是红冲还是作废,都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而这些特定的条件里并不包括发票丢失。如果丢了票, 直接红冲或作废,就可能是违规操作,税务机关是可以根据规定处罚的。

税漫君用条漫画给你解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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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倘若真的遇到对方就是不配合,拒绝复印件,那么可以考虑下:先按规定做丢失处理,然后依靠丢失的证据外加一些事项的说明,来当作备查材料进行作废、 红冲操作。

最后重新开票给客户。这也算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这样,就算万一税局查你了,只要说明了情况,也不会有大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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