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被列入异常,还可以开发票吗?
企业被列入异常,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商异常,二是税务异常;如果企业被列入了工商异常,税务没有被列入异常,那么还是可以开票;如果公司出现了税务的异常,那就不可以开具发票了,只能等待、税务异常处理完成后,才可以正常开发票。
二、企业被列入工商异常名录有哪些情况?
1、工商部门通过公司的注册地址,无法联系到公司。
2、公司没有在期限内完成公司的年报工作。
3、公司公示的信息存在虚假、隐瞒的情况。
4、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
三、企业进入工商异常名录,如何移除异常?
因违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令第83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经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后可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作,具体情形如下:
(一)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前已履行相关义务但未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的企业
1.企业因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
2.企业因未在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公示了相关信息,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
3.企业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更正其公示信息,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
4.企业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
(二)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列入异常名录届满3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
企业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列入异常名录届满3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可以重新联系或依法办理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的,且没有《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经其主动申请后,由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