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活动需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图书、报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零售
电子出版物、期刊: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零售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 全场无需法人到场、一条龙服务、诚信服务
单价: 5000.00元/件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直辖市 上海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1-24 04:53
最后更新: 2023-11-24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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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活动需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涵盖的业务内容可以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其办理对象是: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


从事出版物零售、批发、出租业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络进行出版物的销售、出租,也需要办理许可证。


受理、审查、审验的前置条件

一.许可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办理准备的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手机,邮编


一般经营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的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以及展销的活动,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在上海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活动需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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