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财税合规注册公司代理记账 农产品生产企业初加工与深加工的进项抵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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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浙江 杭州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1-24 00:21
最后更新: 2023-11-24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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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近期有不少企业咨询农产品加工企业加计扣除的账务处理问题,税务局也在落实享受加计扣除准确性的问题。农产品加计扣除离不开农产品抵扣凭证,所以要搞清楚加计扣除问题,首先要弄明白农产品抵扣凭证的类型及抵扣计算方法:

一、农产品抵扣凭证:
1、农产品销售发票:指农业生产者对外销售自产农产品开具的免税发票,抵扣时按照票面金额×9%扣除率;
2、农产品收购发票:指农产品生产企业收购农民个人自产的农产品对其开具的免税发票,抵扣时按照票面金额×9%扣除率;
3、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时按照票面金额×9%扣除率,票面金额指不含税金额,注意此处不是按3%征收率抵扣,而是按9%扣除率抵扣;
4、一般纳税人开具9%的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时按照票面税额抵扣。
5、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按照缴款书的税额抵扣。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我们先将农产品企业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第二类,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第三类,农产品兼营初加工、深加工企业。
第一类企业:2020年10月份购入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100000元,直接以1200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则计算抵扣与转成本分录如下:
1、购入农产品时:
借:库存商品9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本期缴纳增值税:120000÷1.09×0.09-9000=908.26元。
2、结转产品成本时:
借:营业成本91000
    贷:库存商品91000

第二类企业:2020年10月份购入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100000元,生产加工后以1200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则计算抵扣与转成本分录如下:
1、购入农产品时:
借:原材料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本期缴纳增值税:120000÷1.13×0.13-10000=3805.31元。
2、生产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90000
    贷:原材料90000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4、结转产品成本时:
借:营业成本
    贷:库存商品

第三类企业:2020年10月份购入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100000元,其中有45000元直接以500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另外55000元深加工后以700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则计算抵扣与结转成本分录如下:
1、购入农产品时:
借:库存商品409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050
    贷:银行存款45000
借:原材料49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500
    贷:银行存款55000
本期缴纳增值税:(50000÷1.09×0.09+70000÷1.13×0.13)-(4050+5500)=2631.54元。
2、生产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49500
    贷:原材料49500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4、结转产品成本时:
借:营业成本-初加工40950
    贷:库存商品40950
借:营业成本-深加工
    贷:库存商品

特别备注:企业既有初加工又有深加工的,农产品购入时应尽量分清用途,应该单独设立原材料库和库存商品库,分别核算直接销售出入库及深加工的出库情况。如果企业在购入农产品时无法确定是用于初加工还是深加工的,则应该在生产领用环节进行加计扣除计算。由于原材料入账时已经按照扣除率减去税款,而计算1%加计扣除的基础是农产品买价,所以在生产领用环节一定先将原材料还原为票面金额后,再计算加计扣除金额。仍以上述为例:购入100000元农产品时无法确定其具体用途,则
1、购入农产品时:
借:原材料9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2、初加工结转成本:
借:营业成本40950
    贷:原材料40950
3、实际生产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49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50
    贷:原材料9=50050
本期缴纳增值税:(50000÷1.09×0.09+70000÷1.13×0.13)-(9000+550)=2631.54元,最终结果与上述相等。
在此,可能有人对加计扣除的550元不清楚计算过程,在这你要记住一点,如果是在领用环节计算加计扣除,你所领用的原材料需要换算成购入时的金额,即没有按照扣除率计算扣除进项税的金额×1%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如果你采购的农产品取得的是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生产领用原材料加计扣除金额=(领用的原材料金额÷0.91)×1%。
如果你采购的农产品取得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领用原材料加计扣除金额=(领用的原材料÷0.94)×1%。
如果你采购的农产品取得的是一般纳税人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生产领用原材料加计扣除金额=领用的原材料×1%。
计算公式的比例会因税率、扣除率、征收率的变化而变化,其计算原理也比较简单,通过提取公因式就可以简化为上述公式,在此不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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