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应该合理进行划分:如果职工出差期间,带着企业任务去宴请了客户等发生餐饮发票,还是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叫交际应酬费,主要包括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还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
作为会议费,必然包括为会议召开而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因此会议费中会有餐饮发票。税前扣除没问题,但是,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如会议通知(包含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安排、会议内容、会议标准等)、会议纪要等资料。
注意:
1.是指企业工会组织员工参加工会活动发生的餐费、食品、水等费用。
企业召开董事会期间发生的餐费,但要注意有相关的资料作为附件。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会议材料 (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增值税发票、会议现场照片或影像资料、付款水单等。
影视行业,摄制组拍摄期间的演职员的工作餐以及作为道具必须使用的就餐费用,计入成本。但是注意宴请宾客以及非拍摄期间的餐费,应计入业务招待费。
餐费入账必须附菜单吗?
餐费入账时,需要附菜单么?曾经有这么一个案例:
其实,在实务中,不少公司同样要求餐饮费无菜单的一律不予报销。那么在税法上是如何规定的呢?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曾规定餐费报销时需要附列菜单,若是招待用的餐票报销需要附列招待对象的单位,被招待人的级别,姓名。
但该文件已经被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废止了!所以,税务目前并无强制要求公司报销餐饮票时必须要附上对应菜单菜谱明细清单。
根据新个税法六条的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内部未设置食堂,给予员工的就餐补助不属于上述误餐补助的范畴,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1.餐饮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餐饮服务属于不得抵扣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取得餐饮费专用发票怎么办?
答:为了防止滞留票,应先认证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餐饮费、住宿费开在一张发票上怎么办?
答:全额认证抵扣,餐饮费部分做进项转出。
4.餐费补助需缴纳个税吗?
答:个人因公外出而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补助不征收个税;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