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代办

服务内容: 公司注册
服务方式: 1对1服务
优势: 快速便捷
单价: 面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江苏 苏州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1-21 01:47
最后更新: 2023-11-21 01:47
浏览次数: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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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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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时间

1.学科类转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8月31日

2.现有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新设立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2022年8月1日起

二、申请方式

机构申请均采用线上填报方式,请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搜索“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完成在线申报。

三、申请条件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照《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文旅规〔2022〕1号)和《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苏文旅规〔2022〕2号)申请。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照《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体规〔2022〕1号)申请。

四、申请材料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网站搜索“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材料清单。

五、审核流程

1.名称申报

营利性机构办理名称预先登记或名称变更预留;无变更事项的现有机构可直接提交准入申请。

2.准入申请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网站搜索“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办事指南中的“在线申报”进入智能填报系统,填写机构基本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材料。

3.审批

(1)受理。举办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在线受理;举办者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线退回。

(2)审核。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现场勘查,出具是否符合设置条件的审核建议。

(3)公示。对拟同意准入的机构,在培训场所和主管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主管部门聘请消防安全检测机构,对面积小于300平米(含300平米)、没有取得消防验收凭证的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4)决定。主管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做出同意或不同意准入的审批已完成资金监管的机构,可在窗口领取《审核意见书》原件。未办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机构,可先领取经主管部门盖章的《审核意见书》复印件,至工商登记窗口或社会事务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完成资金监管程序后,领取《审核意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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