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10829136
广播电视许可证办理条件
报价: 面议
最小起订: 1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2-12-15 11:00
发布IP: 123.120.55.122
浏览次数: 189
手机号: 18510829136
电话: 17810278150
在线咨询:
A18510829136
详细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办理

办理条件:

(一)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其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二)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设备和工作场所;

(三)申请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撤销记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四)法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组织章程;

(三)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参加过相关专业培训的证明等材料。(注:这里的管理人员可以借用,导演、编导、播音主持等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的毕业生都可以。)

(四)办公场所证明;

(五)企事业单位许可证。

处理基本流程:

在京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当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审批。

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

特别提醒:

1.如果公司注册在一些文化创意园区,可能会要求园区统一安排;

2.不要以为有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就可以了。有的《许可证》没有在广电总局系统备案,完全不符合要求是无效的!


相关产品
相关许可证办理产品
新闻动态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联系我们
  • 联系人:黄经理
  • 电话:17810278150
站内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朗廷大厦A座404
  • 电话:17810278150
  • 手机:18510829136
  • 联系人:黄经理